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5月29日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专题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归档质量,现将2019年度档案文件材料移交工作预通知如下:
1、2019年度归档文件材料移交工作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其中,2019届毕业生学籍档案应当在毕业离校后2个月内完成;若学校年度考核完成时间早,则年度移交还应当提前完成。
2、在接收学校各单位移交2019年度档案文件时,办公室档案馆将严格落实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校长倪国爱的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学校归档制度,对归档单位移交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接收,全部退回,限时整改。
3、档案馆正在修订、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其中归档范围执行时间均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请各单位按照学校原归档范围制度和正在征求意见的归档范围制度方案开展建档、积累工作。
4、办公室档案馆正在抓紧建设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建成运行后,办公室将组织专门业务培训,并按照信息化工作规程实施线上移交归档,同步实现增量条目信息化和部分重要档案信息电子化。
5、为提高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质量和实际可操作性,请大家对电子政务平台上的档案工作征求意见稿积极反馈修改意见。若大家没有明确反对或修改意见,将来正式实施中,档案馆将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6、档案馆在考虑借鉴兄弟高校经验制定实施学校各单位归档工作质量评价与通报制度,请各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各位专兼职档案员切实做好相关基础工作,确保年度归档齐全完整系统准确。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