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院长)办公室及档案馆的主要职责
学校档案馆是学校综合档案资源管理基地。档案馆在党委(院长)办公室领导下开展业务工作。党委(院长)办公室及档案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定学校综合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统一管理学校综合档案资源(除干部人事档案、学生档案两种专门档案之外),维护学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和师生员工合法利益;
(四)接收(征集)、保管、鉴定、统计学校综合档案及有关资料;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学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监督指导各单位档案基础工作;
(七)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编制档案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服务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建设和管理校史馆,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