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各部门档案工作分管负责人及专兼职档案员重新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档案馆发布时间:2023-04-10



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等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各部门院部(以下统称部门”)档案基础工作职责,确保校级归档文件材料质量,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精神及我校档案工作有关管理规定,现开展各部门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重新登记工作。

部门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分管本部门档案工作,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学习、贯彻档案工作法规制度,明确兼职档案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将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和兼职档案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并支持档案员统一掌管本部门应归档的文件资料,保障兼职档案人员必需的工作条件,督促并审查兼职档案人员将本部门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按期保质向档案馆移交。

部门兼职档案员档案工作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做好本部门不同载体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确保应归档文件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系统性和移交工作的及时性。

请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及时明确新的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及时填写分管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登记表,于417日下午下班前送档案馆,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档案馆办公邮箱。档案馆将及时在校园网公布有关人员名单,近期将组织开展兼职档案员业务培训。登记后如有新的人员调整,请及时书面通知档案馆。档案馆联系人:李晓娟,办公邮箱:dag@tlu.edu.cn电话:5881066,办公地点:图书馆6楼中

特此通知

 

档案馆

2023410

(发布:李晓娟,审核:匡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