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招生考试中心):
招生工作文件材料是我校重点建档归档范畴。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重点档案基础工作规范化和同步化,现就做好2023年度招生文件材料建档归档移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交材料
1.上级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材料;
2.全年度招生计划、规定、生源计划(学院填报、学校上报与省级下达的,录取过程中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与批复/答复);
3.新生录取工作全套材料,重点是录取新生名册(招生大表)等核心纸质材料(各省级招生机构印章齐全、清晰,校方签字或印章齐全清晰)、电子表格数据光盘;
4.各类招生的录取通知书首号复本;
5.全校招生工作的宣传、招生简章、工作报告、计划方案、总结、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统计表(含下年度预计、办学条件数据表等);
6.全校组织对口招生、“专升本”招生等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形成的考试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命题及考务组织、试题及标准答案等)、面试、分数复核与公布、录取等全过程文件材料;
7.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重要事项请示或报告及批复、录像、特殊事项处置、工作总结等重要文件材料;
8.招生工作照片、录像等其它应归档材料。
二、基本要求
1.与招生工作活动同步建档,从计划提出到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形成闭环,全程可回溯、关键节点可重现,维护招生工作重要过程记录原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2.及时归集整理,特别注意外省、对口、专升本招生录取新生名册的归集、核对,及时制作移交清单(纸质2份、电子1份),由招生办档案员10月底前专项移交档案馆、办理交接手续,移交清单电子版同步发送档案馆工作邮箱dag@tlu.edu.cn。
特此通知。
档案馆
2023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