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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由学校办公室管理

发布者:档案馆发布时间:2024-01-23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管理服务工作,让师生员工少跑路,经学校法人代表同意,自2024年1月19日起,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由学校党委(校长、法治工作)办公室管理与提供利用服务工作,证书正副本原件由档案馆保管。从严控制证书原件的使用,确需利用证书原件的,须由办公室办理审批、登记、借出与归还工作。